协会章程 业务范围 |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吉林省城镇供热协会”。英文名称为:Jilin Province Urban Heating Association,缩写:JUH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以城镇供热企业、供热管理部门、科研院校为主体,有关单位及个人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沟通政府与供热行业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交流经验,传播信息,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加强行业管理,推动城镇供热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是本会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本会在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条 本会接受党建领导机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吉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协会的办公地址设在吉林省长春市。
(一)根据党和政府有关精神,反映行业的愿望和要求,争取政府对集中供热事业的重视和支持。
(二)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或转发国家和省里关于供热方面的文件和规定。
(三)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法规,探索供热行业改革、改制思路,加快供热行业市场进程。研究供热行业发展战略,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开展有利于企业发展进步的多种形式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行和培育企业精神和文化。
(五)组织交流省内外科学管理经验,传递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交流和推广行业间的科研、设计、施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
(六)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及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推动新技术的开发。
(七)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参与重大供热工程项目的研究和验收。协助政府部门搞好供热配套专业产品管理,技术鉴定。
(八)协调行业内和同行间的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培训和人才培训,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企业素质提高。
(九)编辑出版《吉林供热信息》。
(十)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协会办理的事项,提高行业社会效益。
(十一)受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组织全省供热行业服务规范化年度评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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